五项举措保障核电安全高质量发展

发布时间:2024-09-10    来源: 《中国核能行业智库丛书》(第七卷)

编者按丛书编辑部以“智库专家新语”形式,摘录了《中国核能行业智库丛书》(第七卷)中有关领导、专家对目前中国核能发展的新时期,提出的新观点、新思想。“智库专家新语”将陆续在协会官网和微信公众号推送。

 

近年来,全球核电发展逐步复苏,让核能在保障能源供应、应对气候变化中发挥更大作用正逐渐成为新的共识。与此同时,需要指出的是,核能发展的好形势不是一劳永逸的,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是十分脆弱的,一次新的核事故就会使大好形势陡然逆转。我们必须形成另一个重要共识,那就是:核能的新发展、大发展必须建立在高水平核安全的基础上。

中国作为核电大国,正在步入规模化发展,既面临全球气候变化影响、供应链等全球共性问题,也面临核电规模大、首堆新堆多等个性挑战,“保障上百台机组近百年安全运行”“确保核电建设规模化高峰期建造质量”正在成为我国面临的重大课题。我们将与时俱进推动核安全工作理念、方式和手段变革,以更高水平核安全保障核电高质量发展,为全球核安全治理贡献力量。

一要着力构建严密的核安全责任体系。全面有效的核安全责任体系是核电领域保障核安全的基石。首先,应确保核电厂营运单位对核安全负有绝对责任、直接责任。其次,要进一步落细落实核电集团、股份公司、监理公司和承包商等核电各环节全链条安全责任,建立严密的安全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,以安全为第一优先级建立考核体系。同时,要强化核电集团、股份公司的核安全管理,加强对核电专业化公司、核电工程总承包单位的管理,确保换料大修、设备采购和工程现场等重点环节安全质量。最后,要强化违规造假管理,建立有效管理屏障,升级技防手段,完善责任传递机制,对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行为依法从严处罚,保持“零容忍”的高压态势。

二要着力完善与核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核安全监管体系。独立严格监管是核安全监管的立身之本。要健全系统完备的法规政策体系。要健全问题导向、严格有效的监督执法体系,健全专业过硬、多元互补的技术支持体系,强化技术审评与现场监督贯通。要健全公开透明的经验反馈体系,畅通集团之间,设施之间,以及设计、制造、安装和运行等各单位之间信息交流,提升监管针对性、有效性。要以更加独立、专业、严慎、高效的核安全监管,推进核安全监管现代化。

三要着力防范化解风险,提升产业链、供应链能力水平。核能本身有高水平的本质安全度,但必须看到,核能发展客观伴随着一定的风险,防控风险不仅要在核电设计建造运行管理中坚持纵深防御,也要在全链条加强风险管控。要健全科学精准、响应灵敏的风险防控体系,强化核安全风险监测预警,查找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,对风险隐患提前预判、早期预警、及时干预。要加快推动先进核燃料组件研制进程,进一步提高安全性、可靠性。要推进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建设。要强化专业人才培养,确保与核电发展相适应。

四要着力筑牢夯实基础,强化科技“硬支撑”和安全“软实力”。一方面,核安全科技是核安全水平取得突破性提升的关键。要强化核安全科研,深入开展反应堆物理、热工水力、材料性能等基础性研究,集中力量解决燃料可靠性提升、运行机组老化管理等关键性问题,积极运用数字孪生、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赋能核安全管理。另一方面,对核安全的科学认知是核能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。要做优做强核安全公共沟通品牌,培育专业化队伍,下大力气提高全社会对核安全的科 学认知。

五要着力深化国际合作,推进核安全共建共治共享。核能事业一损俱损,核安全没有国界,国际核安全领域的团结交流与合作至关重要。我认为,现役核电长期安全运行、先进核能技术开发应用、新兴核电国家核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与提升、国际核安全标准的完善与推广、核设施退役等,是需要特别关注的几个重点领域,这些领域都需要以深入的国际合作交流作为支撑。我们将以更积极的态度、更有效的作为参与国际核安全治理体系建设,紧密跟踪国际经验持续改进,积极为国际核 安全治理体系建设贡献力量。我们将充分发挥国际原子能机构核安全协作中心平台作用,与其他国家共享实践经验,帮助有需要的国家提高监管能力。


个人简介:

董保同,曾任国家原子能机构副主任,长期从事核政策法规研究。现任生态环境部副部长、党组成员,国家核安全局局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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