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合作部部门职责

发布时间:2024-09-02    来源: 未知

1.负责组织会员单位开展对外(含港澳台)合作交流活动,并为会员单位提供相关服务;

2.负责协会及秘书处领导外事活动的安排,归口管理协调协会相关业务国际交流工作事项;

3.负责协会国际合作活动及其国际展览的组织协调工作,负责中国国际核电工业展览会国外参展商的招展工作;

4.负责收集国外核能行业发展动态,以及国外核能机构相关信息,负责中国核能行业指南类文件的编制及发布工作;

5.承担第四代核能系统国际论坛(GIF)中国联络办公室等政府委托的国际合作职能或事项的日常工作;

6.组织开展先进核能系统国际交流、共享服务、培训及相关咨询等服务,承担协会先进核能系统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;

7.组织开展核技术应用国际交流、共享服务、培训及相关咨询等服务,承担协会核技术应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;

8.接受政府、企事业单位、社团的委托,提供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支持服务;

9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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